近期,金堂县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国际职教城招院引校激励办法》的通知已经下达,本文将截取一些重要内容进行汇总。
淮州新城效果图一、土地供给。
1、由*府投资建设城乡规划确定的公益性教育项目,可依法按程序采取行*划拨方式供地,在充分考虑土地成本的前提下,划拨供应价格可按宗地所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出让基准地价的80%执行,其中省市重点项目经*府批准可低至划拨供应价格的70%确定。
2、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营利性教育项目,采取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土地起始(叫)价可以低至宗地所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竞得人自持房屋产权比例不得低于70%,产权人可用于抵押融资。
二、税费支持。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教育建设项目相关税费免征*策。
三、资金奖励
1、对院校教学、科研设施等建筑按不超过80元/平方米报建面积且不超过对地方实际贡献进行补助。对院校新建教学楼、实验楼、实训基地等固定资产投入,可实行“先建后补”的补贴*策,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入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每所院校最高不超过万元。
2、引进职业院校要围绕成都市“5+5+1”产业领域需求及全县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需要设置专业、合作培养人才、共建实训基地等,在获得《成都市鼓励校地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补贴实施办法》等规定的补贴基础上,县级额外给予补贴,其中专业设置给予最高万元补贴;引进院校与在县内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给予最高万元补贴;对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给予最高万元补贴。
四、人才安居
1、*府投资建设的淮州新城人才公寓等人才安居住房,可优先用于引进高职院校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教职工居住,同时给予每人每套住房不超过元/月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租金的补助。租住满5年且人才考核评价合格的,可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所租住房。租住房均不得转租或交由他人使用。
2、对在淮州新城本地购房的引进高职教职工,在该院校服务满10年后给予元/平方米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若后期市、县出台人才安居激励新*策,则按最新*策规定执行。
五、其他*策
引进对我县产业发展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高职院校和普通高等院校,可实行“一事一议”。
六、本办法由金堂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成都东进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