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达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
公告
根据四川广达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金堂县人民法院于年06月15日裁定受理四川广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年06月22日指定由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四川中砝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四川广达置业限公司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一、债权申报时间
四川广达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6月28日至年08月10日下午17:00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
二、债权申报方式
本次补充申报可采取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现场申报三种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的,可登录电脑登陆采取网上申报的,可登录电脑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