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收集点,或者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经营者;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站点;将厨余垃圾先沥出水分,再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或者采用就地处理等其他减量化方式排放;将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而《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明确:
个人违反上述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处罚意味着什么?相关业内人士表示,这跟足球赛有点类似,书面警告相当于*牌,已经是很郑重的警告了。在此基础上,再次违反规定,下一步的处罚就涉及罚款了,就像红牌一样,会有很具体的处罚。4月开始,大部分区(市)县或将开罚单接下来,成都市各区(市)县也会陆续开出垃圾分类罚单吗?对此,大部分相关工作人员做出表示。3月可看作过渡期,从4月1日开始,相关执法力度可能会有所提升。大部分区(市)县或将开出首张罚单。同时相关工作人员提醒,4月1日起,需要注意的不光是个人,还有物业。《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指出,成都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制度。其中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人。同时根据《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张贴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指南、方法的图文资料;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除可回收物可以直接交售外,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移交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并签订服务合同;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责任范围内实际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运输单位、去向等情况;保障生活垃圾投放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及时维护更换,对生活垃圾投放设施进行卫生清洁和消*灭杀,防止污染环境。要在成都实现全流程垃圾分类,个人注意是一方面,咱们的物业也得上心才行!上述几点,你们小区的物业做到了吗?本文来源:金堂县综合行*执法局、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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