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农资日常监管。全面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围绕农药、兽药、饲料、种子等农资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年共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活动余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二是注重投入品管理。强化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农资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切实摸清底数,加强分类监管,所有镇(街道)实现全覆盖。实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授牌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格控制定点经营门店数量。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对养殖环节自配料实施例行监管。
三是狠抓农产品质量监管。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产地准出制度,加强对生产过程、生产投入和产品质量的监测,做到“生产有记录、信息能查询、流程能跟踪、责任追到人”,实现了从原料到产品的全程质量监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共完成主要农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畜产品)监督抽样检测批次,对检测不合格的全部立案查处。年立案41件,结案34件,处罚没款22.92万元,处理信访举报30多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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