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落地,是否还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办学?9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今年开展校外教育培训市场行为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截至8月底,共检查教培机构户、网教机构73户,行政约谈25户,责令整改78户,立案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格式条款等相关案件31件,目前已办结17件。
▲整治行动
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锦江区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为进行推广,在网站主页上发布含有“大型通信公司定制委培,%成功就业;入职起薪6K-9K,均薪8K;高级工程师12K起步!”等内容的广告。这一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规定,最终该公司被锦江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
同时,新津区某教育培训学校在宣传品上印制有“新浪中国品牌影响力教育集团”、“中国教育培训行业十大领军品牌”、“中国3.15诚信培训机构”等内容,但其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所获荣誉并不完全相符,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被新津区市场监管局罚款9千元。
除了虚假宣传,还有霸王条款。比如,金堂县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开展商业广告宣传而制作“畅玩卡”,卡片上印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的规定,被金堂县市场监管局罚款3千元。
“通过强化监管,严厉查处校外教培机构虚假宣传、价格违法、‘霸王合同’等违法行为,切实回应社会关切,有力地维护了我市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秩序。”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局受理的涉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举报投诉大幅减少,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市场、净化了行业,取得了初步成效。
据介绍,在此次专项整治中,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管方式上突出“联合”,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比如,武侯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教育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人社局下发《武侯区关于开展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行动的通知》,青羊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学而思、新东方等主要教培机构进行重点抽查,邛崃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大排查,大力推行教育培训示范合同文本;在工作部署上突出“重点”,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积极开展“诉转案”工作,分析研究近年来校外教培投诉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机构进行全方位检查,目前已对涉嫌价格违法的3家机构予以立案调查。
红星新闻记者李彦琴
编辑谭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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