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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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8/7 1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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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交通运输安全关乎每一个家庭,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对道路客运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持续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全力以赴确保城市安全稳定和谐。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擅自从事营运行为它们的存在不仅侵害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扰乱客运市场秩序更让乘客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近期,市综合执法局查处两起非法营运案件!1案情回顾近期,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彭州市九高路与成德大道交叉口,发现一非营运中型普通客车(川AD**55)疑似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经调查,该车辆在天彭街道东北市街招揽乘客12名,与其4位朋友共计16人从彭州市东北市街到金堂县三溪镇赏花、广汉市金雁湖湿地公园游玩后返回彭州市。该车司机盛某与12名乘客协商每人支付30元作为往返车费。违反条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项“……(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之规定。处罚决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结合当事人情节,对其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26月18日6时许,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濛阳街道什新路三邑大桥处查获小型普通载客汽车(川A2**T0)涉嫌非法营运,现场取证后,对涉案车辆进行了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举报有奖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向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各类行政违法线索,根据举报内容及提供证据情况,最高可领取元现金奖励。举报打击违法行为,构建文明彭州需要您我共同参与主办: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交通大队法规科采写:董筱宇作者/来源:彭州综合行政执法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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