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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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8/28 2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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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记者张庭铭

10月23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事故处重案大队获悉,今年5月成都市金堂县曾发生了一起水泥罐车超载超速致两人死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金堂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事故调查应急预案,对涉事车辆、驾驶员、事故现场及事故中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缜密调查。经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由孙某勇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肇事的司机孙某勇已被金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其背后公司的法人宋某刚、法人实际控制人耿某伟、安全科长吴某国、安全员王某均已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8日早上,肇事司机孙某勇驾驶号牌为川AP63**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由赵镇北河三桥沿G国道往金堂大道川锅厂方向行驶。

07时14分许,该车行驶至金堂县G国道栖贤中学外路口时,在本车道交通信号指示是红灯的情况下,孙某勇为赶时间,不停车等候绿灯放行,反而加速闯红灯冲过路口,与正常驶入路口由晋某辉驾驶的川A**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又与正常驶入路口由唐某东驾驶并搭乘邓某平的蓝色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并将其碾压,最后再与路边的交通信号灯杆发生碰撞。

该事故造成唐某东、邓某平当场死亡,涉事车辆、交通信号灯杆均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金堂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事故调查应急预案,对涉事车辆、驾驶员、事故现场及事故中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缜密调查。经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由孙某勇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年5月1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相关规定,金堂县成立了以应急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为主的交通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经查,事故发生时,孙某勇驾驶川AP63**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拉载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的物品,并超速、闯红灯行驶通过路口,造成人员死亡、财产受损的交通事故。

同时,川AP63**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所属的兴城物流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到位,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手段不到位,未利用有效的管理技术和手段,值班人员未对驾驶人员驾驶车辆过程中进行监测监控,未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和消除事故隐患;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成都兴城物流有限公司法人宋某刚、安全科长吴某国、安全员王某3人未对孙某勇在驾车货运过程中进行安全监管,未对孙某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未尽到安全监管责任,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未尽到安全监管义务,导致事故发生。

此次事故属于公司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流于形式、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引发的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年7月29日,金堂县公安局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宋某刚、吴某国、王某等三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年8月12日,孙某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金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年9月8日,金堂县公安局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成都兴城物流有限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耿某伟,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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